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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惩恶扬善守护自贸港建设净土

来源:法制时报   作者:宋飞杰 黄建福  时间: 2021-06-03
白沙县检察院干警进乡村开展扫黑除恶举报宣传活动
白沙县司法局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白沙法院审理林某强涉恶案


扫黑除恶,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根基。


2018年初,随着扫黑除恶的号角在全国吹响,白沙黎族自治县全县行动起来,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战略布局,经过三年多的努力,使全县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大幅度下降,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全县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以提升。


压实责任谋全局 务求全胜齐发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号角吹响后,白沙县委、县政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作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民生工程抓紧抓牢。


白沙县委、县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刘蔚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从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单位抽调11名精锐力量,成立综合组、宣传组、核查组三个专班,先后印发了《白沙黎族自治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和《白沙黎族自治县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会商制度、工作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等12项工作制度。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工作专题会议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点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教育引导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以责任传导、压力传导强化部门联动、推动工作落实。


2019年10月11日,刘蔚在主持召开白沙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中要求,各乡镇、部门之间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县级抓乡镇”和“部门抓系统”两条线的要求,构建“上下联动、横向协调”的协作体系。压实责任,对省、县督导检查反馈的问题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列出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把整改任务落实到人头上,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一盯到底,全力打好打赢扫黑除恶攻坚。


白沙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广清强调,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和把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要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扫、彻底扫、求全胜的要求,强化政治担当,保持高昂斗志,聚焦关键重点,抓好工作落实,发动群众,营造浓厚氛围。重点围绕压实政治责任、线索核查、深挖彻查、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整理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等工作,对黑恶势力发起强大攻势。


强化宣传全覆盖 提高群众知晓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幕拉开,矛头直指潜伏在群众中让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顺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了让群众更加了解党委、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知道什么是黑恶势力,以及让群众主动参与到专项斗争当中,积极举报身边的黑恶势力,白沙县党政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多措并举、大张旗鼓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


2019年6月18日,白沙县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与县民族歌舞展演团联合主办了白沙县2019扫黑除恶宣传巡回演出活动。该活动历经1个月在全县各乡镇巡回演出,约1万群众观看了演出。在演出中,白沙县扫黑办提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群众的一封信》《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等相关的宣传资料放在每个座位上供群众学习,然后在节目中通过与群众互动,开展有奖问答,让群众通过节目及节目互动深刻认识扫黑除恶的内容及重要性,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斗争中去。


白沙县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广告牌、横幅、宣传车、微信群、举报信箱等方式深入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白沙县检察院结合“1+10”工作模式,以七坊检察室为统领,带动10个非驻点工作站,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扫黑除恶 基层党组织在行动”等宣传活动。该县法院以庭审为契机,当庭开展宣传活动。公安局、司法局利用派出所、司法所近民、便民的优势,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发动社会各界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营造了人人知晓、人人参与、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氛围。


线索排查回头看 督导督办指方向


全覆盖式的宣传,以及鼓励群众举报的举措,为线索的收集提供了支撑。


为彻底挖出深藏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犯罪,白沙大力开展重点场所的线索摸排,对全县工程项目、矿产资源、娱乐场所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常态化滚动摸排;对欺行霸市、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高利放贷等情况开展了摸底排查;对“菜霸”“砂霸”“运霸”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区域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地区、部位和行业加强明察暗访,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等。


白沙县政法机关多措并举多方搜集涉黑涉恶线索。公安机关加大信息收集能力,对所有的线索进行细致而科学的摸排,同时加强对近年来的信访、治安、职务犯罪等案件的梳理串并及分析研判。白沙县法院采取“回头看”的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强度,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563宗刑事案件以及2015年以来办理的187宗涉民间借贷案进行全面排查研判。白沙县检察院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对2014年以来该院办理的400余宗逮捕案件、500余宗起诉案件、20余宗未检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研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充分运用网格化手段开展线索摸排,切实发挥村两委干部、综治中心和网格员队伍的作用,不断提高他们发现黑恶犯罪线索的能力。同时,通过扩大群众知情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


在线索排查中,白沙先后对52家娱乐场所、1148家商铺、63家酒店旅馆、120家餐饮店、17家农贸市场、92个村(居)委会、565个自然村、66个生产队进行走访摸排后,共发现(含群众举报)线索120条(2018年10条,2019年106条,2020年4条),其中省以上转办线索64条。经过开展线索清零攻坚战,对发现的线索逐个查办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实现了举报线索“清零”。


在专项斗争开展中,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督导组,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第5下沉组等到白沙,对白沙的工作进行督导,从而进一步提高干警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严格依法办案,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前行。


凝聚力量共发力 长效机制为久安


长治才能久安。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白沙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发力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造平安白沙。


白沙县委政法委强化与公、检、法、司的协商,定期组织政法各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线索排查、问题处置、工作开展等进行研讨,同时引导政法各部门根据实际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以达到长治久安目的。


白沙县公安局根据《白沙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在保证审判、检察、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前提下,统一执法思想,与检察院、法院召开“小三长”会商协商会,研讨解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疑难问题,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了合力。


白沙县检察院制定了《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清零”攻坚战役工作方案》《开展“一案三查”》等,健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机制,与县纪委监察委、县组织部建立协调沟通反馈机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机制,推动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


白沙县法院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先后制定了《白沙县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白沙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密纪律》《问题反馈整改方案》《行业清源行动实施方案》等,确保专项斗争有章可循。


2020年6月2日,随着林某富团伙涉嫌强迫交易案判决生效后,白沙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清零”攻坚中实现了举报线索清零、黑恶积案清零、目标逃犯清零三个“清零”目标。


为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往纵深推进,白沙县在没有发现涉黑犯罪中没有止步不前,而是加强长效治理,通过各项整治确保白沙平安稳定。


白沙县公安局通过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打财断血”、严打“村霸”“菜霸”“砂霸”“运霸”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辖区发生的刑事、治安警情以及“黄赌毒”警情开展线上分析研判、线下深挖扩线的同步联动工作模式,对辖区可能存在的“村霸”“菜霸”“砂霸”“运霸”、工程项目、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区域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强明察暗访,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同时,根据县扫黑办下发《白沙黎族自治县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大与检察院、法院、税务、住建、审计、人民银行的协作力度,全面调查涉案财产的来源、去向,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


白沙县检察院落实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针对农产品生产流通行业违法问题开展“百日行动”“行业清源”专项整治;同时,深入监管场所,发挥驻所检察官的优势,鼓励在押人员检举揭发“村霸”“宗族势力”“保护伞”。


重拳出击打团伙 网上逃犯全落网


在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白沙县公安局以打开路,根据省公安厅扫黑办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雷霆一号”“云剑”“行业清源”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共打掉5个团伙,其中被认定为涉恶案件的为6宗14人。


2017年11月份,黑龙江籍男子林某强纠集7名无业人员到白沙、乐东等地通过偷换概念以两变克等手段,采用语言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强迫居住在我省的内地籍中老年居民购买鹿茸,非法获取暴利,从而形成了以林某强为首的犯罪团伙,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白沙县公安局获取线索后,当机立断成立专案组将该团伙列为恶势力团伙进行侦办,并将该团伙成员全部抓获。经白沙县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白沙县法院认定以林某强为首的团伙系恶势力犯罪团伙,并以强迫交易罪判处5名涉恶人员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


陈某斌是白沙县牙叉镇南仲村委会南仲六队村民,2016年至2017年期间,陈某斌、符某华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在白沙县牙叉镇辖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白沙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将该团伙列为恶势力团伙进行侦办,并成功将该团伙成员全部抓获。该案由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后,法院认定以陈某斌为首的团伙系恶势力犯罪团伙,并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陈某斌有期徒刑四年,其他3名成员分别判处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林某富是林某强的亲弟弟,同为黑龙江人。2018年以来,其效仿哥哥林某强纠集无业人员张某国、陈某彬、姜某洲“另起炉灶”,在白沙县邦溪镇、乐东县一带选择50多岁的黑龙江籍外来游客及内地籍游客,以两计量出售鹿茸后,以克进行强制收钱,实施强迫交易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治安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该县公安局根据线索成立专案组,并将该团伙列为恶势力团伙进行侦办,抓获了以林某富为首的团伙成员,经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法院认定以林某富为首的团伙系恶势力团伙,以犯故意伤害罪对4名团伙成员判处一年至二年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万元。


对于林某强、林某富、陈某斌等为首的3个涉恶团伙,该局在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中,同步开展了网上追逃行动。在追逃中,该局通过部门之间的配合,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管控信息、轨迹信息和背景信息的实时分析研判,掌控在逃人员活动轨迹及动向,以及对在逃人员家属、亲朋好友、关系人开展政策宣传,教育感化,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对疑犯可能潜藏地的城郊接合部、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地组织大规模清查,对本地辖区复杂娱乐场所进行清查,结合“路长制”在本辖区的交通要道口不定期对过往车辆、人员开展审查。派员到在逃人员经常居住或可能居住的地点、活动场所、情报指向地点进行蹲守,发现在逃人员迅速组织力量抓捕,抓获了3个恶势力团伙在逃人员,同时其他涉案的网上在逃人员全部抓获归案。


林某强、林某富的父亲林文某系林某强恶势力犯罪团伙骨干成员,其被抓到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县公安机关共侦办林某强强迫交易、林某富强迫交易、陈某斌故意伤害等恶势力犯罪团伙3个,抓获团伙成员14人,破获团伙案件6宗,查获涉案资产19.9万元;白沙县检察院共受理、移送起诉涉黑涉恶案件6宗14人;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涉恶案件6宗14人,认定为恶势力犯罪6宗14人,其中,林某强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被列为2018年全省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之一。(宋飞杰 黄建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