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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来源:法制日报     时间: 2021-03-25

“逛商场、挤公交不怕小偷小摸了,上白班、加夜班不怕家里被盗了,穿小路、走夜路不怕拦路抢劫了,做生意、搞建设不怕敲诈勒索了。”

2020年10月29日,在湖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织召开的全省扫黑除恶工作调研座谈会上,省人大代表、仙桃市杨林尾镇农机服务中心主任秦前胜用“四个不怕”总结基层群众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感受。

秦前胜的感受,最近得到了第三方数据印证。国家统计局2020年民意调查显示,受访群众对湖北省扫黑除恶成效的肯定回答率为94.86%。2020年全省群众安全感为98.19%。

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湖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高站位组织推动、高要求推进落实、高标准建章立制,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

“省委、省政府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工作目标打好扫黑除恶‘湖北战役’,有力强化法治权威、带动治安好转、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湖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扫黑办主任王兴於说。

坚决打赢

2020年6月30日,由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陈鉴等15人涉黑案在襄阳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为做好疫情防控,庭审现场,被告人席与审判席、公诉人席、辩护人席被一道两米多高的玻璃幕墙隔离,旁听人员全部在法警组织下观看庭审视频直播。

2020年6月28日至7月2日,襄阳市共有4起涉黑涉恶案件在老河口市人民法院集中开庭。

坚持疫情精准防控前提下,襄阳市委政法委统一协调枣阳、老河口两地党委和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改造审判庭,制定庭审、防疫、安保等各项工作预案,为全市法院分两批在枣阳、老河口集中开庭审理20件涉黑涉恶案提供了保障。

襄阳组织集中开庭的做法,是湖北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程影响的具体举措之一。

2020年,严重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带来了巨大困难。为加快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湖北省委政法委全会研究制定了《全省政法机关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依法履职工作的意见》,确保了疫情防控和依法履职两手抓、两不误。

针对疫情防控下“取证难、会见难、审讯难、羁押难、开庭难”等堵点问题,湖北制定出台《全省看守所进一步服务刑事诉讼工作措施》,推动简化程序、强化服务。

针对“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两大相对薄弱环节,2020年9月16日,湖北召开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主会场设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吹响决战冲锋号。

从2020年12月上旬开始,湖北省扫黑办对“六清”行动挂图作战,一日一督办,三日一调度,推动“六清”行动圆满收官。

三年来,湖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8年10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次推进会在湖北召开。2018年至2019年,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成员单位连续两年被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先进集体、先进单位。湖北平安建设(综治考评)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前列。

这些成效的取得,离不开湖北省委、省政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高度重视、健全机制、压实责任。

湖北省委6次召开全省市州委书记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以上率下推动并形成“五级书记”一起抓工作格局。

湖北省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大力组织推动,及时下发《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省、市、县三级全部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全省统一的工作运行机制。

湖北还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巡视巡查和执纪监督工作事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

依法办案

为确保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湖北做了很多首创性努力。

2018年7月26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这是全国范围内地方人大常委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的第一个决定。与此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听取“一府两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报告。

为保障办案质量,湖北建立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家智库和省级黑恶线索核查、案件侦办“双百”专业人才库,成立“尖刀队”,深入基层一线跟踪指导、督办重大疑难黑恶案件。省检察院对涉黑案件全部把关,市、州检察院对涉恶犯罪集团全部把关。

2020年12月中旬,湖北省扫黑办抽调专业骨干力量组成检查组,抽查各地“六清”行动战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质量收官。

为同步推进扫黑除恶与惩腐打“伞”,湖北在全国率先出台“保护伞”线索“签字背书”规定,明确要求政法机关对办结的每起涉黑涉恶案件是否存在“保护伞”作出明确结论。

针对部分办案机关证据收集标准不一致等问题,湖北组织编印《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统一案件办理质量标准。

针对“打财断血”工作中存在认定难、取证难等问题,湖北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打财断血”工作指引》,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加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财产刑适用及涉案财产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管部门印发对涉黑涉恶关联企业缴财“断血”分类处理指导意见。

这些开创性努力,在湖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产生了实际效用。

截至目前,湖北共打掉涉黑组织206个、涉恶犯罪集团258个、涉恶犯罪团伙3473个。仅打击长江流域黑恶势力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湖北就摧毁了武汉刘洋、荆州郑国平“航母舰队”、黄冈舒振东“采砂协会”,省内规模性非法采砂基本绝迹。

三年来,湖北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541件9755人,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1360件9244人。涉黑案审理中,累计有52名证人或鉴定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全省法院一审受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律师辩护率为90.29%。

三年来,湖北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487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47人,移送司法机关737人。仅恩施州严金等人涉黑案就立案查处涉黑腐败和“保护伞”65人,该案被全国扫黑办作为典型案例推介。

三年来,湖北涉黑恶财产已执行到位118.72亿元。其中侦办东西湖区刘靖涉黑案时,武汉查封该组织292套11.73万平方米房产等“黑财”。截至2020年12月25日,该案执行到位财产价值14亿余元,创全省扫黑除恶审判单案没收“黑财”价值第一。

着眼常治

2020年4月,荆门钟祥市柴湖镇鱼池村捧回了“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荣誉。

鱼池村,这个柴湖镇唯一的贫困村,一度是基层软弱涣散组织整顿的重点村:10年换了11名支部书记,基本没有开过群众大会,选举会没有开成功过。

鱼池村由乱到治的嬗变,起自2018年。当年,鱼池村一批横行多年的“村霸”被扫除。

那时起,钟祥由市委副书记牵头成立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领导小组,从市委办、市委政法委等抽调人员组成班子整建、扫黑除恶、“三资”清理3个专班进驻鱼池村。

如今的鱼池村,有了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了文化活动广场、乡村食堂,拓宽了通组路,一派欣欣向荣之景。

不只是鱼池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给荆楚大地带来了一股股清流。2018年以来,湖北省委组织部会同政法等部门联合整顿“村霸”等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的村26个。

武汉打掉把持基层政权的廖桂林涉黑组织后,洪山区渔业村(现渔业社区)顺利完成“两委”换届,新一届社区班子在疫情大考中经受住了考验。

随州打掉全市首个农村涉黑组织曾凡洪等人涉黑团伙后,当地群众安全感测评结果同比上升10%。

宜昌侦办首例“套路贷”案、打掉胡正虎涉黑团伙后,督促金融部门开展行业整治,全市银行不良贷款率迅速下降。

黄石侦办扰乱当地房地产开发、矿山开采等市场的唐金华涉黑案后,主管部门推动专项整治,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在个案整治基础上,湖北还着手常治长效。

湖北省扫黑办已起草《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

湖北省公安厅健全“刑侦+相关警种”研判会商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预知预警预防能力,同时出台扫黑除恶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对黑恶势力存续期间主要犯罪地辖区派出所所长(或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或撤职”,压实属地责任,源头严防黑恶势力滋生。

湖北组织部门全面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

“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探索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符合湖北实际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法治湖北作出新的贡献。”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太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