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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洪某命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

来源:中国检察网     时间: 2021-03-17

日前,以洪某命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罪一案,由昌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昌江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洪某命、洪某贵等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值班律师、被害人的意见。昌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洪某命、洪某贵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2019年8月至20204月,在昌江县七叉镇大仍村南弄水库通过暴力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随意殴打他人,打砸过往车辆,造成多人轻伤、轻微伤或财产损失的后果,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