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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时报 作者:洪光越 张星 吕书圣 时间: 2021-01-26
省政协委员王萍建议,应建立涉黑案件财产审判执行创新机制 高效依法处置“黑财”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洪光越 张星 吕书圣)如何做好涉黑财产处置,进一步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政协委员、省高院党组成员、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萍建议,海南法院应当建立涉黑案件财产审判执行创新机制,提升财产刑审判执行质效。
王萍介绍,3年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了一批全省重大涉黑案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昌江黄鸿发等人组织、领导、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在该案中,我们主动作为、开拓创新,针对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探索出了一套可复制推广的审判执行工作新机制。”王萍表示,首先是创新判决模式,与“黑财”执行处置无缝对接。改变以往的一体化判决模式,在完成传统刑事判决后,专门就涉案财产的处置另行审理判决,确保审判与执行无缝对接,为“黑财”执行处置奠定坚实基础。
王萍告诉记者,海南一中院创新执行措施,确保“黑财”清底归零。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对“黑财”分类执行,对已判处的罚金、没收现金、银行账户存款由海南一中院执行;已判处的其余财产由昌江公安机关(处置工作组)执行。尤其是,对所涉大型公司在查封时,均采取“活封”方式,确保其继续运营,直至公司股权拍卖处置完毕、平稳完成公司整体移交。
“通过以上创新举措,我们不仅集中优化司法资源,高效依法处置‘黑财’,还开拓创新执行理念,确保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有效传递法治力量。”王萍说,执行该案,不仅是司法实践上的首创,也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的各自优势。创新执行理念,采取“活封”方式、暂未冻结公司账户等,确保公司正常运营,以防因公司关闭而导致不稳定因素。
王萍建议,省委、省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省高院牵头建立涉黑案件财产审判执行创新机制,创新涉黑案件财产刑审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