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题发布会 公布三起典型案例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11日消息(记者 陈栋)12月11日下午,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题新闻发布会。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乐东检察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42件209人,批捕202人。此外,乐东检察院还通报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三起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陈栋摄
付建国等33人涉恶团伙案
2016年至2019年,以付建国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某公司为依托,在乐东境内经营毛豆种植、加工、销售生意。期间,付建国为垄断毛豆种植,纠集惠某龙、符某某等26人在乐东坡拉村、德霞村等多个地区抢占土地,先后实施多起寻衅滋事犯罪行为,并指使陈某仁、邢某明等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强卖化肥,情节严重。除集团犯罪外,同案人还实施了妨害公务、滥伐林木等犯罪。33名被告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滥伐林木罪。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处被告人付某国等33人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
据了解,通过对被告人付建国为首的恶势力集团案件的判决,有效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生产经营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尤其是,在该案判决后,检察机关针对乐东辖区内毛豆种植行业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规范行业乱象,加强社会效能综合治理,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和整改,起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辉红、李泽辉等人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案
在乐东志仲镇,以李辉红、李辉成、李泽辉为首要分子,李卫、李康宝、李周升为组织重要成员,李元庆、李海庆、李全良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团伙,自2018年1月初至8月长期纠集在一起,多次煽动村民到志仲镇成栋村委会管区对被害人承包的种植地里阻止、恐吓种植工人施工,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该种植地进行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成为危害乐东志仲镇成栋村委会社会治安稳定的恶势力,严重扰乱了该地区的经济、社会秩序,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
经介绍,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涉恶团伙的形成反映出乐东志仲镇人民政府在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能及日常监管方面存在不到位的情况,为规范和维护社会秩序,提高人民安全感、幸福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堵塞社会管理漏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加强基层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长效机制,乐东检察院于2020年8月27日向志仲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整改,志仲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10月10日回复称已做整改,切实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
石英瑞恶势力团伙案
2003-2013期间,在乐东佛罗镇求雨村委会一带,以石英瑞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采取威胁、恐吓或其他手段,实施了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职务侵占罪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中,乐东公安局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共1278421.03元人民币,其中依法查扣了车辆6辆,价值870698.20元人民币、扣押现金共计49598元人民币、冻结银行账户共计200150.38元人民币、冻结理财及保险产品共计157974.45元人民币。该案经乐东检察院审查起诉,乐东法院判决,石英瑞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据了解,该案是乐东检察院办理的一件涉恶的典型案例,石英瑞及其同伙长期以来,在乐东佛罗求雨村一带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地影响到了当地民众的生活,当地百姓敢怒不敢言。该案的办理,有效规范和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秩序,提高人民安全感、幸福感,同时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