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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海网 作者:吴岳文 时间: 2020-11-07
林宏等41人涉黑案 主犯获刑25年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6日讯(记者 吴岳文)近日,海南一中院对林宏等41人(其中4人为非组织成员)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海南一中院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行贿罪、强奸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林宏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判处其他40人有期徒刑十八年到一年不等刑期。
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达2900万余元,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6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造成当地人民群众极大的心理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