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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鹏辉帮”受审 石某进、王某等51人被控7项罪名48宗违法犯罪事实

来源:南海网   作者:陈栋 马润娇  时间: 2020-09-04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3日消息(记者 陈栋 通讯员 马润娇)9月1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五指山“鹏辉帮”石某进、王某等5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检察机关指控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等7项罪名48宗违法犯罪事实。据了解,由于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重大复杂,预计庭审将持续7天。

庭审现场。汪信祥 摄

  检察机关指控,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吴某勇(另案处理)带着被告人石某进、王某等人混迹于五指山市电影院开设的赌场内。1995年8月,吴某勇成立了五指山鹏辉实业有限公司,后相继笼络被告人石某进、李某富、吴某文、王某升、莫某诗、王某飞、周某武等人,从1997年起,便以鹏辉实业有限公司名义在五指山市红旗路55号一楼开设“牌九”赌场。1998年,又在红旗路55号二楼增设“牌机”赌场,规模进一步扩大,上述赌场被当地群众称为“鹏辉赌场”,吴某勇等人亦被称为“鹏辉帮”。因开设赌场攫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而在当地名声大噪,“鹏辉帮”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

庭审现场。汪信祥 摄

  2003年,吴某勇又在红旗路94号开设“啤酒机”赌场,赌场规模继续扩大。2004年,吴某勇因赌场被查获,个人被判处缓刑而转到幕后,并指使石某进管理赌场生意。石某进伙同被告人王某继续笼络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和五指山市“月亮帮”“烟酒帮”等帮派争夺势力范围,维护赌场利益和秩序并扩大该组织在五指山市区的势力和影响,逐步确立了石某进和王某在组织中的领导地位。为扩充经济实力,持续扩大赌场经营规模,2005年起,吴某勇又指使石某进等人先后在五指山市红旗路百货公司三楼、杏花楼二楼、红旗路13号铺面等多处开设“牌机”“牌九”等赌场。2009年,为进一步扩大赌场规模,又在五指山市百货公司一楼、水果街等地开设了“大小”“黑九”等赌场。

  “鹏辉帮”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数众多,骨干成员较为固定,层级分明。吴某勇、石某进、王某对组织的发展、运行、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决策指挥、协调管理,掌握并分配组织非法收益,系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该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维护组织的利益及壮大发展,严格对内管理,具有明确的组织纪律和活动规约,低层级对高层级成员的称呼要使用尊称,组织内部要讲团结,兄弟被欺负了要组织人员打回来等。该组织为便于管理和笼络成员,租房为成员安排食宿,安排成员到组织所经营的赌场等场所工作,领取工资;在所经营的娱乐场所,免费提供特定包厢及酒水供组织成员娱乐;为受伤的组织成员提供医疗费、对被关押的组织成员提供生活费等福利。该组织通过大规模地开设赌场,大肆敛财,分别在五指山市红旗路、解放路、农垦大院等地开设“牌九”“牌机”“快二”“啤酒机”“分摊”等赌场攫取经济利益合计人民币7000余万元(以下币种同)。后以此设立了五指山华爵商务酒店、五指山华爵房地产公司、五指山至尊娱乐会所等经济实体,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该组织利用在当地的强势地位,通过上述经济实体牟利2亿余元,维持了组织的发展及壮大,具有一定经济实力。

  该组织为维护组织利益及非法权威,长期与“月亮帮”“烟酒帮”等帮派互斗互殴、相互报复,在五指山市红旗路百货公司、农垦大院、佳佳娱乐会所、至尊娱乐会所、雅蓄路第二市场区域等公共场所,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12人轻伤。该组织通过上述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五指山市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