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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琼海市人民检察院 时间: 2020-08-01
陈良、郭始万等1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陈良、郭始万、郭诗友、郭长利、郭义悦、林道健、郭诗禄、陈进、刘禄坤、陈奕磊、麦邦双、欧英榜、李传秀、陈祀鹏、卢传勇、陈亮、郭诗吾、王庭振等1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一案,已由海南省琼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本院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1999年,以陈良、郭始万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琼海市长坡镇青葛地区初步形成,该组织长期在当地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从而形成强势地位,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并涉足赌场、鱼虾中介、海水养殖等行业,通过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上述行业形成垄断经营,牟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由于本案时间跨度较长,且被害人众多,本院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确认相关被害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不能逐一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以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内容详见《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或将书面意见邮寄本院。
邮寄地址: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联 系 人:刘宁(书记员)
联系电话:0898-62929822、0898-62925086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30日
原标题:陈良、郭始万等1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等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