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海口开审王某章等20人涉黑犯罪案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15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6月15日,海口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章等20人涉黑犯罪一案。
海口检方起诉指控罪名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窝藏罪等多个罪名。
海口市检察院指控:2010年以来,海口市观澜湖地区大开发,带动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国扬村委会地区土地升值,被告人王某章为侵吞国扬村委会地区土地,凭借其早年在海口市琼山区府城一带经商获取的经济实力,以宗亲关系为纽带,相继纠集王某师、王某科、陈某基、王某伟、王某恒、王某康、王某奇、王某来、王某熙、王某文、王某高、王某中、陈某信、李某华、王某武、吴某滂等人,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在国扬村委会地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据悉,以王某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强占农村土地资源,多次有组织的以暴力、威胁的手段欺压、残害村民。王某章指使组织成员在龙泉镇国扬村委会一带肆意制造土地纠纷,之后再纠集组织成员及社会闲散人员持凶器殴打、威胁、恐吓村民,迫使村民屈服,达到霸占村集体土地的目的。对于有异议的村民,该组织便纠集成员到村民家中公然实施恐吓、殴打行为;或者花钱组织人员恶意上访,进行诬告陷害,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给村民造成极大的心理恐惧。
王某章犯罪团伙自形成以来,以其家族成员为骨干,纠集雇佣社会闲杂人员,通过拉票、贿选或暴力威胁等手段当选村委会副主任后,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农村集体土地矛盾纠纷的热点,煽动群众闹事,操纵群众上访,破坏农村的安定团结,并借机抢占集体土地和群众土地来牟取非法利益。王某章还依仗其家族势力、村委会干部身份,采取非法方式干扰操纵,破坏村小组换届选举,蓄意安排其亲属当选村长。该团伙在国扬村委会一带称霸一方,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给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此外,该团伙还通过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攫取非法利益1200余万元,用于供养组织成员,支持组织运行发展。
海口检方认为,被告人王某章犯罪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依法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