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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铺前派出所原副所长黄某英 充当赌场保护伞 一审获刑5年 罚10万元

来源:法制时报   作者:吴岳文  时间: 2020-06-04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3日讯(记者 吴岳文 )6月2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宣判一宗涉黑“保护伞”案件,文昌铺前镇派出所原副所长黄某英获刑5年 被罚10万元。

2015年至2018年间,黄某英(原文昌市铺前镇派出所副所长)、王某明(原文昌市铺前镇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多次利用其职务便利,为铺前镇开设赌场的以韩某畴、李某胜(已死亡)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风报信,告知派出所将派警查处,让赌场在公安到达前收起赌场及赌具等,帮助其逃避公安机关查处。黄某英共收受他人现金6.15万元;王某明共收受他人现金4.6万元。

6月2日,文昌法院对黄某英、王某明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进行宣判,分别判处黄某英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王某明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元。至此,文昌法院提前圆满完成扫黑除恶清零攻坚战任务。

除涉恶及涉黑“保护伞”刑事案件全部审结外,该院加强涉恶案件中涉财产刑判项执行力度,移送执行局的该类涉恶执行案件也已全部结案,提前圆满完成了省委关于在7月底前完成黑恶“积案”清零的目标。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文昌法院共受理涉恶案件13件40人,涉黑“保护伞”案件1件2人,均已审结。在该14宗案件中,涉寻衅滋事罪的8件,故意伤害罪6件,敲诈勒索罪5件,强迫交易罪及非法持有枪支罪各3件,此外,还涉及诈骗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犯罪。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18人,共判处罚金186.8万元,退还被害人77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