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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17件45人 琼海法院“黑恶积案清零”

来源:法制时报   作者:郭彦 杨晓晖 黄康艺  时间: 2020-06-04

本报讯(记者郭彦 杨晓晖 通讯员黄康艺)5月29日上午,琼海市人民法院对以王某才等7名恶势力成员及相关犯罪分子组成的犯罪集团涉嫌犯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进行公开宣判,判决以王某才为首的7名恶势力成员及相关犯罪分子14年至1年不等刑期,追缴违法所得72万余元,完成现阶段扫黑除恶“积案清零”工作。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才自2006年开始在琼海市嘉积镇泮水地区以开设赌场为业,并利用非法获利通过组织聚餐娱乐、安排工作等方式拉拢王某庆、王某满、王某伟、王某平、王某武等社会闲散、刑满释放人员组成犯罪团伙,自2015年以来多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在琼海市嘉积镇泮水、里邦地区实施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逞强耍横,欺压群众,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多年来,该团伙在公共场所多次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共计29.4万元,以营利为目的、多次多地设置赌博机开设赌场,组织赌博活动违法所得累计达到72万余元。

法院认为,该团伙犯罪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和开设赌场罪,应依法将其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琼海法院共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17件45人,其中依法严判“王某才恶势力犯罪集团”“王某财、李某丁恶势力团伙”“符某彬、何某学恶势力团伙”“高速路碰瓷恶势力犯罪集团”等7个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恶势力犯罪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