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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事实关证据关 海口龙华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16人恶势力犯罪案

来源:法制时报   作者:杨希强 吴多艺  时间: 2020-05-26

本报讯(记者杨希强 通讯员吴多艺)5月20日,由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文某荣、文某喜等16人敲诈勒索、非法经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公开开庭审理,该院指派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经依法查明,2014年中旬至2019年年初,文某佳(已死亡)伙同被告人文某荣、文某俊、文某喜、林某胜、文某秀等人,在海口市龙华区高铁东站周边通过暴力、恐吓等非法手段树立起非法权威,逐渐形成前期由文某佳为首要分子,后期以文某荣为首要分子,文某俊、文某喜、林某胜、文某秀为骨干,其他被告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期间,文某荣等人多次敲诈勒索40余名被害人共计31万余元。又在海口高铁东站周边无证非法经营客运业务,严重扰乱了海口高铁东站周边正常的社会治安和客运市场秩序,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黄某彬、林某民、邱某丰、吴某尧身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文某荣等人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助长了该集团的嚣张气焰。

庭审中,公诉人详细出示本案证据,发表公诉意见,对被告人的辩解予以驳斥。在大量的事实与证据面前,15名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公诉人指出,根除黑恶势力是法治进程中的大势所趋,任何人一旦实施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该院提起公诉的第十四例恶势力犯罪案件。由于该案案情重大,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由副检察长主办、讯问、严格审查案件、严把事实关和证据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数十条,复核证据数十份,审查证人证言及被害人陈述50余份。指派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组织第一检察部干警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对该案庭审进行观摩,力求将案件办成“铁案”。该案的成功办理体现了该院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与决心,也标志着该院现阶段扫黑除恶案件实现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