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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检二分院强化涉林犯罪打击力度 5名被告人获刑

来源:李绍远 李露莹   作者:南海网  时间: 2020-03-26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南国都市报儋州3月26日消息 (记者 李绍远 通讯员 李露莹)日前,为维护海南西部良好的生态环境,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简称“海南省检二分院”)针对海南西部涉林犯罪多发的态势,进一步强化涉林领域上下游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对同一案件中涉嫌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滥伐林木罪的五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同时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五名被告人均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3月24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五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分别处以四千元至一千元不等的罚金。

  2019年3月18日,被告人邢某进、刘某权以80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了位于乐东县万冲镇德崖村某村民的一片橡胶林。随后两人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工人砍伐所购林木并出售获利。被告人徐某军明知是滥伐的林木而予以收购并进行转卖。被告人苏某雄明知是滥伐的林木仍予以运输并收取运输费。被告人吴某涛收购林木时不按规定查验木材运输许可证,明知是滥伐的林木仍予以收购进行木材加工。经鉴定,涉案橡胶木原木蓄积量为54.7立方米。

  该案是近年来海南省检二分院受理的首个涉林领域上下游环节涉案人员均被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检察官经认真审查认为,五名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刑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其中被告人邢某进、刘某权构成滥伐林木罪,被告人徐某军、吴某涛构成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被告人苏某雄构成非法运输滥伐的林木罪。虽然被告人苏某雄、吴某涛的犯罪行为是下游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但为了提高办案的震慑效果,遂决定将全案五名被告人一并提起公诉。同时为更好地促进五名被告人认罪服法、节约司法资源,承办检察官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五名被告人均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庭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五名被告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五名被告人均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认罪悔罪。法庭根据五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