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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获刑!儋州法院集中宣判5起涉恶案件

来源: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     时间: 2020-01-06

儋州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案件集中公开宣判。儋州市人民法院供图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儋州1月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符碧霞)1月3日,儋州市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了5件涉恶案件,10名被告人因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名,分别被处有期徒刑1年11个月至9年2个月不等的刑罚。

被告人林某、张某强等人犯寻衅滋事罪。此案中,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5月,被告人林某开始向他人发放高利贷,以7天为一个还款周期,每期利息为本金的10%。林某放款时预扣除第一期利息后,实际向借款人支付借款数额的90%。2018年8月,林某通过吴某娜(在逃)认识帮忙追债的张某强,于是笼络被告人张某强为其追债及协助发放高利贷,并约定张某强分得经手追回债务的30%。张某强又纠集被告人符某旨、符某伊等人一同追债,约定符某旨、符某伊各分得经手追回债务的5%。此后,每当借款人向林某借高利贷逾期未还款,林某就安排张某强追债。张某强先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恐吓借款人还款,借款人仍不归还的,张某强就带领符某旨、符某伊等人到借款人的居住地或经营地,使用语言恐吓或者持匕首等凶器威胁借款人或其亲属还款。林某、张某强等人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被害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据林某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儋州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4人9年2个月至4年1个月不等刑期。

当天,还宣判了另4起涉恶案件。通过本次公开宣判,凸显儋州市人民法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担当精神,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强大震慑。儋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陈鹏程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充分发挥刑事案件审判职能作用,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力度,为营造平安祥和的良好营商环境、为加快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