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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甲子镇13人涉恶团伙受审 涉寻衅滋事罪、敲诈罪、非法采矿罪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王天宇  时间: 2019-10-14

  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罪、非法采矿罪

  海口琼山甲子镇13人涉恶团伙受审

  南国都市报10月13日讯(记者 王天宇)10月11日至12日两天,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和、王某德等13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罪、非法采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4年以来,为达到对中地煤砖厂、赣昌砖厂等企业索要赞助费、占有经营权的目的,王某和、王某德在琼山甲子镇地区,采取煽动、组织村民对砖厂进行围堵等极端手段,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较大损失,破坏了社会秩序,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渐形成了以王某和、王某德为首的组织者、骨干成员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其中王某和与王某松(另案处理)在经营宏业振逢建材厂的过程中,在明知该厂不具备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采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的页岩矿资源牟利,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的发表意见。

  整个庭审活动历时两天,因该案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