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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视频 | “黑老大”获刑二十四年“保护伞”获刑十年!海口中院公开宣判27人涉黑犯罪案件

来源:南海网   作者:庄晓珊 羊带蓉  时间: 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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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7月2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庄晓珊 实习生 羊带蓉)7月25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王世健等27人涉黑犯罪案。

  其中,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首要分子王世健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王世健涉黑犯罪案的保护伞、被告人邢增能从重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宣判现场。南海网记者 庄晓珊 摄

  同时,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其他骨干成员分别处以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个月至十九年不等的刑罚;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积极参加者处以十八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一般参加者分别处以九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对案件其他非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被告人处以七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对一名犯窝藏罪的被告人处一年有期徒刑。

  宣判后,海口市扫黑办、市纪委监委、海口中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该案审判情况进行通报,并呼吁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发布会通报,截至目前,海口中院共收受理涉黑恶犯罪案件24件,审结18件;其中3件涉黑重大案件全部审结并当庭公开宣判,重刑率68%,充分展示出政法机关对黑恶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的高压态势。

  其中,王世健等27人涉黑犯罪案是海口市群众乃至全省各界备受关注的涉黑案件,也是海口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海口中院受理的第三起涉黑重大案件。特别是该案中的非法釆矿犯罪行为,导致生态环境资源和农用地的破坏,引起了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八督导组和中央环保督察组的高度关注。因此,海口市委对公正高效地审理本案非常重视。

  经审理,法院认定涉黑被告人19人,其中组织领导者1人,骨干成员4人,积极参加者8人,一般参加成员6人。

  全案涉及的犯罪事实和违法事实多达40余起,其中,非法采矿2起,釆挖量达107,787立方米,非法获利527万余元;敲诈勒索13起,非法所得877万余元;强迫交易4起,涉案金额47万元;寻衅滋事6起;另有聚众斗殴、容留他人吸毒、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开设赌场各1起。

  案件判决依照国家的刑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严格贯彻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规定精神,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对27名被告人分别予以不同的处罚。对于案件相关的涉案财物,法院严格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予以没收,对犯罪分子所使用的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同时,正告涉嫌黑恶犯罪的在逃人员,马上向海口市纪委监委、各政法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号召广大群众踊跃参加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积极向海口市纪委监委、各政法机关提供涉黑恶犯罪线索。一经查实,最高将给予20万元的奖励。政法机关将对举报人提供绝对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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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中院公开审理王世健等27人涉黑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