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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东方法院公开宣判一起12人涉恶案件 最高获刑八年

来源:南海网   作者:刘子榕 黄少玲  时间: 2019-07-03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东方7月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子榕 通讯员 黄少玲)7月2日下午,东方法院公开宣判以符某彬为首的12名恶势力犯罪团伙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案件,依法判处符某彬等12名被告人八年至二年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7月2日下午,东方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以符某彬为首的12名恶势力犯罪团伙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案件。 通讯员供图

  据了解,被告人符某彬多次纠集被告人符某想、符某细等11人长时间在东方市东河镇、广坝农场、天安乡一带,任意损毁他人财物、随意殴打他人,对抗、阻碍公安民警执法,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盗窃等犯罪活动,形成一股以符某彬为首的恶势力,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该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处被告人符某彬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其余11名被告人被判处六年至二年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依法处理一辆被告人持有机动车。

  东方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东方法院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对黑恶势力的深挖彻查、依法严惩,努力夯实审判职能基础,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为维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