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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杜某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来源:法制时报   作者:舒耀剑 曹树旗 李燕  时间: 2019-05-13
陈耿武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并宣读起诉书 本报记者舒耀剑 摄

庭审现场 本报记者舒耀剑 摄

本报讯(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曹树旗 李燕)5月9日,被告人杜某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在定安县法院大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定安县检察院检察长陈耿武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带头履行入额领导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职责。整个庭审时长5小时,全程采用网络直播方式公开进行。

作为该案主办检察官,为保证案件的质量和效果,陈耿武带领办案组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对被告人的全部犯罪事实、各类证据进行全面核实,研判案情,并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撰写相关法律文书,拟定出庭预案,为出庭公诉作了充足准备。

庭审中,陈耿武庄严地宣读了起诉书,指控以被告人杜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定安县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殴打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法庭辩论阶段,陈耿武不仅从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和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还针对9名辩护人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充分答辩。最后,陈耿武当庭进行释法说理和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本案有多名被告人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的情况,陈耿武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进行法庭教育:要加强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加大对教唆组织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及时发现未成年犯罪并教育、感化、挽救,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告诫各被告人违法犯罪之路永远不要走,触犯法律底线之事永远不要做,违法犯罪侥幸心理永远不要有。各被告人均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当庭认罪悔罪。

自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定安检察院依法履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职责,院领导带头办案,办疑难复杂案,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中示范作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以来,陈耿武在办理杜某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加大侦查活动监督,追诉遗漏罪行8起7人,追诉漏犯1人,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彰显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原标题:追诉漏罪8起7人漏犯1人 定安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杜某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