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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 依法严惩4名涉黑恶犯罪分子

来源:法制时报   作者:杨春梅 李芳芳 林晶晶  时间: 2019-05-09

本报讯(记者杨春梅 通讯员李芳芳 林晶晶)5月7日,五指山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利剑”威力,再掀扫黑除恶强大攻势,公开宣判两起涉黑恶案件,判处被告人一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处罚金2000至5000元不等。

本次公开宣判,共涉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件4人。其中一案被告人蔡某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参与聚众斗殴、以威胁、恐吓手段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另一起案件被告人王某德、胡某阳、胡某灿系五指山市番阳镇毛组村委会“青年组”成员,“青年组”成立初衷是为了协助村长处理本村小组内部相关事务,但这群恶势力犯罪团伙的成员却打着正义的旗帜做尽坏事,以他人的行为违反了“村规民约”为借口,向他人实施敲诈勒索,以沙场施工毁田为由,打砸沙场设备。经法院审理查明,王某德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胡某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胡某灿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介绍,该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极大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