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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压群众、非法讨债强揽工程……文昌这个犯罪集团被端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吴岳文  时间: 2019-05-08

为非作歹欺压群众 非法讨债强揽工程

文昌这个犯罪集团被端

南国都市报5月7日讯(记者 吴岳文)记者5月7日获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文昌市人民法院受理涉恶案件9件31人,审结8件28人,对16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达57%。

文昌法院日前对几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以潘红喜为首,潘在程、朱行程、黄宏伟、庄某某等9人组成了纠集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自2016年以来,该犯罪集团盘踞在文城、东郊镇一带,为非作歹,欺压群众,为获取不法利益,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非法讨债、强揽工程,严重扰乱正常社会秩序,使当地群众安全感下降,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潘红喜、潘在程、朱行程、黄宏伟、庄某某单独或共同任意损毁他人财物,造成损失价值共计38549元,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潘红喜还采用威胁手段,勒索他人7000元,数额较大,以及以帮助办理学生入学手续为名,骗取他人12.8万元,数额巨大。潘红喜的行为又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依法分别对潘红喜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5000元;对潘在程、朱行程、黄宏伟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对庄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此外,符某(已另案判决)经常纠集蔡用帅等同伙组成骨干相对固定的恶势力团伙,自2013年5月以来,采取暴力手段多次实施犯罪,残害群众。蔡用帅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积极实施作用,系团伙的骨干分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和在公共场所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他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法院依法对蔡用帅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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