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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海网 作者:叶子青 时间: 2019-05-01
五指山法院公开宣判2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五指山4月3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叶子青)4月30日上午,五指山市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2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名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刑罚。
被告人王某宇系五指山黑社会性质组织“月亮帮”一般参加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宇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胡某明作为组织者,纠集被告人胡某武等多名团伙成员,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共计人民币5500元,数额较大,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胡某明、胡某武借故阻止沙场施工,组织和放纵团伙成员任意打砸损毁沙场设备物品,价值人民币5105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处胡某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胡某武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