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详情

3件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宣判 16人获刑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邓海宁  时间: 2019-04-30

本报海口4月29日讯 (记者邓海宁)4月29日,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依法公开宣判了3件涉恶势力犯罪案件,16名罪犯受到了法律的严正惩处。

当天上午,海口中院宣判的3件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分别为谭高东等人在海口市秀英区的公共场所多次追逐、辱骂、殴打他人,任意毁损他人财物,起哄闹事,破坏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案;邓正城等人多次在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龙桥镇一带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持砍刀、钢管等凶器砍打他人,打砸水吧的故意伤害案;以及符克豪等人多次到海口某工地恐吓工人、阻挠施工、破坏工程建设的寻衅滋事案,16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至7年2个月不等刑期。

据了解,今年以来,海口中院贯彻依法打击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改革,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效,对4月20日以前受理的案件全部审结,结案率100%。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海口中院将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追逃”“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三项专项活动,对重点案件集中攻坚、深挖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同时,进一步做好宣传、收集排查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新的高潮。

海口中院正告逃逸的涉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及时到政法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