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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检察院组织学习两高两部印发的扫黑除恶文件精神

来源:法制时报   作者:蒙职宇 陈艳华  时间: 2019-04-26

本报讯(记者蒙职宇 通讯员陈艳华)4月24日,屯昌县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扩大)会议,传达和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四个意见”)。

会议强调,“四个意见”对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如何准确把握恶势力、软暴力、套路贷等违法行为的认定和法律适用标准提供了重要依据,对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提高专项斗争办案质量,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会议要求,干警深入加强学习,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吃透文件精神;学以致用,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要以“四个意见”指导检察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审查认定,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