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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何慧蓉 林小映 时间: 2019-04-02
昌江法院到案发地公开宣判 9名恶势力团伙成员获刑
南国都市报4月1日讯(记者何慧蓉 通讯员林小映)1日上午10点,昌江黎族自治县法院在昌江十月田镇塘坊村委会举行公开宣判大会,对羊某好为首的9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6年5月至2018年4月期间,被告人羊某好、符某华等9人与吉某争、羊某斌(均另案处理)等4人相互结伙作案,在昌江十月田镇实施2起寻衅滋事、1起故意伤害行为,造成5名被害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扰乱了社会治安和社会正常秩序。
昌江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羊某好等9人5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